4月22日上午,上海一外商投资企业起诉洛阳某置业公司索要电梯尾款案,在洛阳市西工区法院主持下,18分钟在线达成调解协议。
据悉,洛阳某置业公司采购电梯,剩余电梯尾款未付,上海某电梯公司诉至本院,要求支付尾款8万余元和违约金3万余元。置业公司则认为电梯质量和维修存在一定问题,双方一度僵持不下。原告及其代理律师均在上海,考虑到往返开庭途中的疫情风险,主审法官决定该案采取线上诉讼方式进行审理。
主审法官一方面协调双方当事人线上开庭事宜,一方面开展庭前调解,努力做通双方思想工作。“如果案件涉及鉴定,审理周期必然延长,如果能调解达成最优解决方案,则可最快化解争议。”4月21日下午,双方电话里初步达成调解意见。为将该起涉企案件尽快化解,主审法官一鼓作气,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随即创建了第二天上午11点的线上庭审任务。
4月22日,在法庭主持下,原告代理律师在上海,被告代理律师在外地出差返洛途中,通过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18分钟即完成了调解协议的起草和调解笔录签署。主审法官随即制作调解书向原告代理律师邮寄送达,被告代理律师则在当天下午赶回洛阳后到法院领取了调解书。
“感谢洛阳西工法院对这起纠纷的辛勤付出,让我感受到外地法院诉讼服务零距离的温暖。”上海公司代理律师刘某感激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