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法过程中,不论被执行人所在地有多山高路远,法院都会依法采取执行行动。4月1日,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法院执行干警将一躲入山里的执行人带回,顺利促成一起债权纠纷案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部分欠款。
据悉,被执行人李某向王某借款4万元,借款到期后,一直拒不还款。王某将其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疫情期间,被执行人李某不但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其义务,还“离家出走”开始了“躲猫猫”。经网络查控,李某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就此陷入“僵局”。
执行干警不甘放弃,多方打探后得知,李某不久前在山上承包了一部分土地。4月1日一大早,执行干警便接到申请人王某打来的电话,确定李某此时正在山上种植果树。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将其带回执行局,在执行局里,执行干警对李某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严厉训诫,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及将面临的处罚,将现有的7500元现金拿了出来,表示愿意分期还钱。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执行工作无小事,西工区法院成立速执团队,对小额案件重点出击,不因事小而不为,不以路远而不行,执行工作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