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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注销公司不还款 网拍名下财产促执结

发布时间:2020-04-01 11:21:42


    “疫情当下,没想到我不用跑法院,你们就帮我把钱追回来了!”3月19日,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法院执行局致电申请执行人高某执行款已经到账,高某闻讯后连连表示感谢。

    据了解,2015年5月,高某受某公司所雇,到哈萨克斯坦某工地务工,安装管道时发生意外,致腿部骨折。出事后,公司两个股东索某、张某一拍两散,注销了公司。高某索赔无门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已注销公司的股东应当对高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遂判决索某、张某二人赔偿损失共计12万元。

    执行法官雷丽霞接到案件后,经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有一套房产,遂依法查封该房产。“这个房子是打算孩子结婚用的,请法院不要拍卖,我愿意承担责任。”张某得知房子要被拍卖的消息后,顿时慌了手脚,终于“浮出水面”,主动致电执行局,同意协商还款。

    疫情期间,该院隔离疫情不隔离责任,执行法官雷丽霞多次与双方电话沟通,释法明理。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分期还款。执行法官将张某签好的还款协议用特快专用快递邮寄给高某,高某签字后寄回法院,双方和解结案。3月18日,张某将首期款打入法院执行账户。

责任编辑:西工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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