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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事被告人取保候审 不忘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发布时间:2020-04-01 11:14:58



    “被告人马某取保候审期间,请村里工作人员做好管控、隔离措施。”近日,洛阳市西工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刘雷将马某从看守所接出后,亲自送其到达洛宁县河底镇。在向马某所在村委会负责人说明情况后,无缝对接当场办理了防疫交接手续。

    据了解,被告人马某一审判决的刑期至2020年3月7日届满,但该案目前还处于上诉期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需要对其办理取保候审。为落实防疫相关规定,充分保障被告人的权利,西工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对取保候审、疫情防控作出妥善安排,向马某发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与村内防疫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双管齐下,确保隔离期间万无一失。

责任编辑:西工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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