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大力协助下,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法院成功将拍卖的被执行人刘某位于朝阳区一套90余平方米住宅强制腾空,并当场交付给房屋买受人。整个腾房过程平稳有序,房屋买受人对法院强制执行表示满意。
洛阳市西工区法院在执行张某申请执行刘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封并拍卖了刘某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一套90余平方米的住宅。但该房屋实际由案外人张某某居住,张某某经法院多次敦促搬离而拒不搬离,抵触情绪大。为保护房屋竞买人合法权益、推动案件彻底执结,该院决定强制腾房。
为保证腾房安全稳妥,该院提前制定预案,明确分工,派出32人前往执行;同时请求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给予支持,朝阳区法院派出1名执行干警和15名法警协助执行。5月30日,两地法院执行干警集结后,赶赴标的物所在地强制腾房。案外人张某某迫于执行攻势和法律威慑力,表示配合腾房,不再阻扰。从上午十时许到下午二时许,整个腾房过程持续4个小时,清点整理物品164箱,案外人张某某签字确认,房屋顺利腾空。最后,该院当场与房屋买受人办理了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