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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为人担保尝苦果 再续拘时忙履行

发布时间:2019-04-20 14:16:55


    因拒不申报财产,被执行人贾某被司法拘留15日。4月18日,在拘留所度日如年的他终于等到恢复自由的日子,不想,刚出门迎接他的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

    2013年11月27日,蒋某向刘某借款30万元,贾某提供担保。终审判决生效后,该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作为主债务人的蒋某闻声而逃,如人间蒸发一般。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担保人贾某是一个养殖公司的法人,在宜阳有一个养猪厂。4月2日,执行局副局长张罗炜带领法警前往养殖场拘传贾某,可是贾某不知从哪里得到消息提前逃窜,执行干警无功而返。4月3日,申请人又提供准确消息说,贾某正在自己的家中。这一次执行干警谨记上次的教训,通过周密布控,成功在周某家中将其拘传。在执行局里,贾某一直称自己当担保人是无意之举,根本不知道法律责任有这么“厉害”,之后又是哭穷,以做生意赔个净光来搪塞。执行干警见其顽固不化,拒不申报财产,遂对其做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

    拘留期间,执行查控组调查不停歇,意外发现其名下还有一辆车。于是在贾某拘留期满的当天,将他从拘留所再次“接”到执行局询问财产信息。看到自己藏匿的车竟然被发现了,贾某大为吃惊,眼珠一动说名下的车辆早已抵账给了其弟,已经要不回来了。面对如此顽固的“老赖”,法院决定对其再次进行司法拘留。

    直到押上了警车,看见执行干警动了真格,原本心存侥幸的贾某才开始慌乱起来:“我现在就给我弟打电话让他把车开过来。”在送往拘留所的途中,贾某连忙给家人打电话商榷此事。最终在法律的威慑下,其家人拿出10万元送到执行局。

责任编辑: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法院 常孟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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