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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一张发黄的结婚证 见证了一段为民情

发布时间:2019-04-17 09:51:49


    “老李啊,咱们的钱终于给执行回来了,你就放心吧,我替你向执行法官说一声谢谢了。”近日,洛阳市民李某来到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办完领取执行款手续后,自言自语地如是说。案件圆满得到执结,理应高兴才对,为何又如此落寞。这里面到底有着什么的故事呢?

    这事儿还要从头说起。早在2004年9月,从事工程建设的任某向李某租用设备,李某将他的升降机拉到郑州的一工地,双方口头约定每月1000元的租金。就这样双方一直合作到2016年8月。工程项目结束后,任某仍欠李某租赁款5万元。李某多次讨要无果,将对方诉至法院。一审支持原告的诉求后,任某不服,上诉中院。拿到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书后,任某依然无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此案经申请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武浩接手此案后,按照执行流程向被执行人寄发了相关法律文书,后迟迟不见回音。正当按程序推进时,意外发生了,申请人李某突然去世。申请方几个月都不与法院照面,难道他们的钱不要了?执行法官不知此变故,但仍心里惦记着此案。

    与此同时,申请方的家人也在着急,案子还没有眉目,人就不在了,这笔钱还能要回来吗?处理好后事后,李某妻子急匆匆来到执行局,向执行法官武浩讲述了申请人的变故,并急切询问下一步如何进行执行。武浩详细了解情况后,在表示同情的同时,耐心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告诉李某妻子可按照继承程序提出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

    李某夫妇共生育一对双胞胎儿子,得知情况后,明确表示放弃对此案款的继承权,全部留给母亲。于是,1956年出生的李某妻子来到法院,拿出了一份发黄的结婚证,这张1982年元月14日由洛阳洛北区人民政府(已撤并)下发的第026号结婚证上,还有一枚写有“烟酒已供”的印章。“这张经历岁月的结婚证,见证了人间不渝的爱情。一定把此案执结来告慰逝人,彰显人间公正。”执行法官暗自下定决心。后通过查询,发现被执行人任某在洛阳某银行有足额存款,遂扣划至指定账户,此案执结。

责任编辑: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法院 张玉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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