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人闫某顺利领到了执行款,她紧紧地握着承办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谢谢法官,谢谢人民法院,盼了几年我的执行款终于到手了。”
据了解,陈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闫某借款62.3万元,借款到期后,陈某仅支付45万元便不再进行还款。闫某多次找到陈某要账,陈某总找理由拖延时间。无奈之下,闫某将其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陈某迟迟不履行义务,案件经闫某申请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寄发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是被执行人既不主动报告财产也不与执行干警照面,最后甚至失联。人找不到,难道没有财产吗?执行干警通过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进行查询后,发现在某银行名下仅有7.6元。在无其他可供财产的情况下,人不现身,又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似乎陷入了僵局。能借出巨款,又偿还了部分欠款,陈某肯定有能力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对案件进行了仔细研判,案件有了新的转机:陈某名下有一套是用公积金贷款18万元购买的房屋。执行干警在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查询得知,陈某现已偿还本金54652元,还剩12.5万元。执行干警算了一笔账,还完贷款后,拍卖所得款依然能够此案的执行标的。遂决定启动网拍程序。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将房屋进行评估拍卖。经过相关程序后,该房屋顺利成交。当执行法官通知闫某前来办理领取执行款手续时,闫某激动地一晚上未合眼。第二天早上便早早的来到执行局,向执行法官深深的鞠了一躬,用最质朴的方式来表达对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