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某企业法人来到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在新闻媒体的见证下,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他对采访的记者说:“感谢法院执行法官的倾力执行,让我们民营企业感到了春天般的温暖。”
位于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某印刷厂是一家校办企业。2015年7月,这家企业在一家从事纸张、印刷机销售公司购买了一批价值9400元的纸张。后来由于客观条件限制,印刷厂被迫关停。销售公司多次向印刷厂讨要货款无果后,一纸诉状将印刷厂诉至法院。法庭上,印刷厂法定代表人无奈地说,欠款虽是事实,但工厂早已停业封存,无力还款。校方对此事已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但是现在尚无结果。
该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首先通过执行查询系统对印刷厂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进行查询,意外发现其名下还有5千元存款,随即进行了查封。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执行干警说,此账户是个长期不动户,几年了都没有账目出入。随后执行干警来到印刷厂实地勘验,发现布满灰尘的厂房内只剩下一台印刷机和少量纸张库存。看来印刷厂确实停业已久,那么剩下的执行款该如何执行呢?
面对这种窘况,执行干警决定从调解入手,耐心细致地做双方思想工作。他对申请执行人说:“按照法律程序,下一步要将这台印刷机评估后进行网上拍卖。但是这样的话,你方要先拿出评估费,如果拍卖价还没有评估费多岂不是雪上加霜?再者,你们公司也是做此类生意的,这些物品也有利用价值。”另一方面,他又对被执行人说:“印刷厂现在已经停业,这些固定资产继续存放的话,既容易贬值又要有人看管,对你们来说也是负担。作为法院,不能机械执行,要为你们双方具体情况着想。”一番推心置腹的交流后,执行干警拿出方案:以这些物品抵剩余的执行款。此言一出,得到双方认可,随后签订了和解协议,此案取得了双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