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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执行宣传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10-23 15:35:40


    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对标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经院党组研究,结合我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工作目标

    全院共同发力,坚持执行宣传与执行行动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知晓度、支持度,增强执行威慑力,扩大社会影响力,促进形成全社会立即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努力营造我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宣传工作内容

    (一)我院出台的有关执行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规定;

    (二)我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大举措、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三)执行工作部署、执行专项活动和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和集中行动、重大案件等执行现场报道;

    (四)打击规避、抗拒执行和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工作情况;

    (五)每年发布不少于两起拒执罪典型案例,;

    (六)执行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弘扬广大执行干警爱岗敬业、不畏艰辛攻坚“执行难”的担当精神;

    (七)区委、人大、政府支持和帮助推进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情况。

    三、宣传重点任务

    (一)借助外媒,提升执行宣传工作整体效应。将重大新闻线索、重要题材,由院里及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见面会,向主流媒体发布,以达到传播快、覆盖广、反响好的效果。

    (二)举办见证执行活动。我院在今年5月以来集中开展“百日攻坚”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上级领导走进法院,亲历执行、见证执行、监督执行,“零距离”感受执行,面对面征求其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的建议,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三)公布执行典型案例。通过媒体、官方微博、微信公布我院典型执行案例。通过典型案例,宣传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展示我院办理执行案件的成效,发挥好教育引导作用。

    (四)加大执行不能案件的宣传力度。结合我院周末进社区宣传活动,着力宣传执行不能案件。通过宣传讲解方式让大众深入了解执行不能的情形,使其更加了解和体谅我们执行工作的难度,降低当事人因执行不能对法院的不满情绪。

    (五)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我院通过公交车平台和单位电子显示屏,集中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加大执行威慑力度,压缩被执行人生存空间,促使其履行法律义务。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安排部署。为贯彻落实省高院网络宣传工作会议精神,成立由副院长刘旗为组长,执行局和研究室人员为成员的执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执行宣传工作的策划、协调、发布和宏观指导。下设办公室,由执行局综合处和研究室具体负责收集执行工作新闻线索、编发信息、草拟新闻通稿、联系主流媒体发稿,以及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突出重点任务。今年我院开展的各项执行攻坚活动,在确保宣传活动质量好数量的同时,着力拓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

    (三)创新宣传方式。解决执行难,既要实实在在办理执行案件、规范执行行为,也要讲好“执行故事”,为破解执行难增添新能力。要坚持传统媒体宣传与新兴媒体宣传相结合,常态化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点上宣传与面上宣传相结合,正面与反面典型案例宣传相结合,做到上下联动,形成宣传整体合力。

    (四)注意舆情应对。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重视舆情的处置工作,增进媒体的理解与支持。出现舆情,特别是涉执行的敏感案事件,要按照“三同步”的原则,及时做好依法处置、舆论引导应对和社会面管控,及时核实情况,及时回应媒体,防止炒作。

    二是要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对外宣传稿件要报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不得随意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三是执行干警要树立时效性意识。要把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工作成效、先进典型等,第一时间上报执行宣传工作办公室。

    四要扩大宣传范固。既要加大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的宣传力度,更要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将执行工作展现在人民群众面前。

    五要丰富宣传内容。既要宣传大力支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正面典型,也要曝光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的负面典型。既要宣传个案的清理,更要借最高人民法院集中出台司法解释的契机,宣传新的司法解释。

    六要提高宣传效果。要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专项活动的相关情况,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提高正能量。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0日

责任编辑: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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