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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10-23 15:25:19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深化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明确执行局内设职能与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公正、规范、高效、廉洁的执行工作机制,推进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

    深化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改革,优化整合内部职能部门,明确界定执行权范围;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尽快建立执行装备现代化、执行平台信息化的智慧大执行指挥中心;组建规范化、专业化执行团队;落实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和异地交叉管辖机制;建立立审执紧密衔接机制,完善执转破,确保监督制约和提升效率相统一,促进执行权运行更加规范高效。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司法规律

    坚持把深化执行改革置于院党组领导之下,紧扣我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试行)部署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规定,确保改革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法律导向。

    2、注重创新

    围绕智慧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流程节点管理、执行团队组建,深化改革,务实求新。

    3、突出重点

    此次深化执行改革突出以执行实施为重心,以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为中心。

    4、积极稳妥推进

    注重改革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立足我院执行工作实际,妥善处理好改革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稳妥推进,保持执行工作稳定、队伍思想稳定。

    四、主要内容

    (一)优化整合执行局职能,明权定责。

    进一步深化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按照科学、精简、高效的要求,整合执行局职能,重组执行裁决、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团队三大职能机构。逐步建立以新型执行团队为中心、裁决庭、指挥中心全力服务执行工作的机构配置模式。

    1. 组建执行裁决团队。凡属执行审查性质的案件,交由相关裁决团队,确保审执分离。执行异议、请示、协调等裁决类事项,均由执行裁决团队负责,做到裁决权与执行权相互分离,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2.执行指挥中心定位“双向”职能,下设五大功能组。对内履行远程指挥、决策分析、流程管理、监督等职能;对外履行执行立案审查、案件查询、委托执行、信访接待、案款发放等职责。

    一是信息化功能组。主要负责对执行事项进行指挥调度,协助领导进行重大强制执行活动的远程指挥;执行局技术装备的维护及远程指挥系统的调试。

    二是流程管理组。根据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监控执行案件,对消极执行、超期执行案件进行动态监管并及时督办。

    三是网络查控组。负责执行团队流转的待查控案件10日内完成线上网络查控并及时将查控财产资料反馈到执行日志或承办人。

    四是信访督办组。负责最高法院、省法院、市中院督办案件的挂网督办;本院接待信访案件的交办、传达与回复等。

    五是综合组。负责最高法院、省法院、市中院通知的上传下达;执行案件的立案审查;执行案款的发放;文字材料工作;指挥平台的监管及信息的传达和报送。

    3.组建新型执行团队,负责案件实施。执行团队实施权主要是全院执行实施类案件,具体范围包括:案件接收后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财产申报表的制作和送达;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的公告的制作与发布;线下传统财产调查、控制;财产委托评估、拍卖、交付、分配;失信人纳入、限高令发布以及罚款、拘传、拘留强制措施采取等事项。

    (二)探索三大职能部门的人员配置

    实行扁平化管理模式,组建员额法官为负责人的执行实施团队,各类人员分工协作、紧密配合的新型工作模式。

    1.执行裁决团队由3名员额法官组成,并配置3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执行裁定、决定和命令等事项均需采取合议制,应当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研究决定,由审判长签发。

    2.执行团队组建。一是按照“1+N+X”模式构建,即1名员额法官带领多名法官助理或者执行员、若干书记员分工协作,共同办理执行案件。二是6名司法警察分别编入执行团队,需要调用外部警力的,由执行局长协调法警大队调动,提供警力保障。三是减少管理层次,未入额执行局副局长、政委、庭长编入具体的执行团队履行职责。四是财产查封、冻结、扣划、成交确认等文书均由带队员额法官制作并签发,罚款、拘传、拘留强制措施采取审批制,由院长批准。

    3.执行指挥中心根据其功能区的需要配齐配强服务力量。

    4.任职交流。根据工作需要,在各团队人员员额比例范围内,组织法官、执行人员可以交流岗位。一般在各自岗位类别内交流,也可以根据需要跨类别交流。交流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相应的员额和职数范围内,按规定程序进行。

    5.定期召开重大、疑难复杂执行案件专业法官会议,由执行局长任召集人。合议庭、执行团队认为所审查、执行的案件因重大、疑难、复杂而存在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强制措施采取是否得当,可以提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讨论,为合议庭、团队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专业法官会议的讨论意见供合议庭复议时参考,采纳与否由合议庭决定,讨论记录应当入卷备查。

    (三)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以执行装备现代化、执行平台信息化为抓手,建立实现能够决策分析、远程指挥、监督管理的全国一流智慧执行指挥中心。

    执行指挥中心是执行办案、执行指挥、执行管理、执行考核、决策分析的一体化、信息化平台,是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平台,是执行工作的信息交换中心、监督管理中心、指挥调度中心和决策分析中心。开发运用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对案件情况、失信惩戒情况、财产查控情况、执行质效情况、网络拍卖情况、执行委托情况、督办情况、工作动态情况等进行信息化管理,是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规范执行,提高执行效率的必要课题。

    1. 派信息化建设组按照我院集控中心标准建设,对人员、车辆、案件等实行动态监控,对设备和系统进行及时的维护、调试,保障执行指挥中心远程指挥能力。

    2.指挥中心应积极定期发布典型执行案例,统一执行标准、统一法律适用,探索建立统一的执行业务指导机制;对各节点超期执行、消极执行,第一时间通过执行指挥平台进行通报,实现执行的规范性、及时性、有效性。

    3.发挥执行指挥中心集约高效指挥职能,对分散行使的部分职能进行整合,将案件查询、案款发放、立案审查、信访接待等辅助性事务统一调度、集中管理,实现综合服务、执行指挥职能的集约行使。加强权力监督,强化物质保障。

    (四)完善立案、审判、执行的有序衔接。

    保全案件须以“执保”字号立案,继续由立案部门实施,将网络查控系统提前运用于财产保全阶段。参照洛阳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转破产的实施细则》,对执行过程中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依法移送市中院破产审判部门,最大维护双方当事人利益,减少执行“僵尸案”。

    (五)严格办案责任制和问责机制

    所有案件“一岗双责”,团队负责人应当对其履行裁决、执行职责的团队案件承担主体监督责任,执行员在职责的流程节点范围内对办案质效、廉政负责。责任范围、责任承担、违法责任追究程序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河南省法院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方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差错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实施步骤

    根据院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和各项配套文件的要求,细化目标任务,科学安排进度,稳步推进深化执行改革工作。同时就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院党组汇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将深化执行改革落到实处,特成立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执行团队建设领导小组,分工如下:

    组  长:刘  旗 党组成员 常务副院长

    副 组 长:朱文利 执行局局长

    成  员:张罗炜、孙亮、武浩、刘龙章、高斐、李建强、李松珂、郜晓萍、杨海龙、张晓姝、王丹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文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2.严格纪律约束。此次改革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涉及调动干净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3.加强思想工作和舆论引导。全面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确保队伍思想稳定、工作有条不紊。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密切跟踪舆情,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改革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六、附则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2017年8月15日

责任编辑: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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